计量方式过于复杂。简洁透明的计费方式应成为通信运营商制定资费标准的基本原则,给予消费者一个清晰明了的账单,才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尊重和保障。
声音
中消协副会长:“流量清零”是霸王条款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日前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只要你用我的产品,用完用不完都必须交费”。
刘俊海呼吁,企业应把精力放在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上,而不是凭借不公平格式条款牟取不当利益。而监管部门不要只保护运营商利益,还要为社会利益代言。对于“流量清零”一类市场机制无法自行矫正的霸王条款,不仅需要消费者主动维权,更需要越来越多政府部门敢于执法、严于执法,才能逐步清除霸王条款滋生的土壤。
消费提示
投诉者仅一成 消委会呼吁勇敢说不
昨日,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称,从调查数据显示,受访消费者在对手机通讯运营商不满意时,表示会向行政职能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的仅有一成(11.8%),投诉的比例非常低。这说明了消费者在通讯消费方面还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在此作出四点消费提示:
1.消费者要了解手机流量的基本概念和对不同上网活动产生流量大小的认识。
如经常看视频、图片等,不能只买5元30MB的套餐,因为网络视频、高清图片下载等将产生巨大流量,因此消费者应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购买大流量套餐,这样会更加实惠。
2.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要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对于暂时不使用的软件要及时关闭,对有推送功能的软件也要及时关闭自动更新设置。
3.消费者也可以根据不同时段的需求购买手机上网优惠套餐。如需出境,应提前充分了解当地流量资费标准及收费情况并向运营商确认,境外漫游时最好关闭数据网络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数据流量。
4.消费者如遇通信消费争议,请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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