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淘宝网针对虚假交易实施新规,对虚假交易进行从严处理,媒体报道称,“新规针对卖家发生虚假交易行为的次数、违规交易的笔数的不同,给予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
然而打击似乎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在记者所在的“SNS军团”中,一名负责人表示,这一个月的客户业务并未受到影响,“我们隐蔽性高,客户也信赖我们,现在我们有300多家淘宝客户,100多家天猫客户”。另据“SNS军团”的4月21日到4月23日“刷单”统计,3天的时间里,约有60家淘宝商户进行了“刷单”业务。
“如果一天交易2000元,最少有200元花在刷单上”,淘宝店主小九(化名)说,要想上到淘宝搜索排名首页,每月要花4万到5万“刷单”。
但小九还是觉得这笔钱花得值,“在网络上推广花1块钱,可以多创造2块钱的利润,如果舍不得花钱,那就一分钱也赚不到”。
据新华社去年11月报道,在总理主持召开的第三次经济形势座谈会上,马云发言表示,“淘宝网开店的公司数是900万家,预计今年全年的销售额占中国整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0%。”
对于这900万家网店,如何杜绝“刷单”,创建健康的交易环境,仍然是一个问题。
■ 律师说法
“刷单”属虚假宣传
扰乱网购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针对网络“刷单”行为,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传巍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聘用评论师进行虚假的评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刷单”的个人或团体,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也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王传巍同时表示,网络“刷单”团体的大量存在,也会扰乱正常的网购市场秩序,“大家都把心思用在怎么刷单的非正常竞争上了,成本高了不说,也妨碍消费者的选择和判断,一些好的商品和店家就会受到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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