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针对网络支付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是央行与业界的共识,央行有关司局与业界已经讨论互动了3年。目前对账户功能划分和实行额度管理也是属于进一步的共识,但在功能如何划分和具体额度设定方面仅业界的机构之间就有分歧,还需作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
“互联网金融是为大众服务的,我们认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与互联网支付机构的沟通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该负责人指出,《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在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文内所提出的限额标准仅是综合考虑近年来主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笔均交易以及反洗钱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见。
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央行在与支付机构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还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不合理,还要作相应的修正。
总之,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