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座上的百味佳肴总是让人垂帘欲滴,这些美味的后面怎么能少得了味精呢?但是如果味精使用的不当的话,这些美食就会成为你致命的“杀手”引起食物中毒,具体有哪些菜式是不宜加味精的呢?
一、拌凉菜不宜放味精
因为味精在温度为80℃—100℃时才能充分发挥提鲜的作用。而凉菜的温度偏低,味精难以发挥作用,甚至还会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无味且扫兴。如果做凉菜时非要放味精,宜用少量热水把味精溶解后再拌入凉菜之中。
二、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
酸味明显,醋加得比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效果越差。所以糖醋里脊、醋熘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
三、调馅料不宜加味精
许多人在调饺子馅、春卷馅时,都会放点味精,这样很不安全。味精拌入馅料后,会一起经过蒸、煮、炸等高温过程。但是,温度只要超过100℃,味精就会发生变性。不但会失去鲜味,还会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钠,危害人体健康。除了不能拌馅,在制作热菜时,也是要在菜肴即将离火时才能加入味精。
四、炒肉菜不用加味精
肉类中本来就含有谷氨酸,与菜肴中的盐相遇加热后,自然就会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除了肉类,其他带鲜味的食物也没必要加入味精,如鸡蛋、蘑菇、茭白、海鲜等。
五、味精用咸不用甜
在适当的钠离子浓度下,味精的鲜味才能更突出。所以,味精的鲜味在咸味菜肴中才能有鲜美表现,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鲜,反而会抑制甜鲜的本味,并产生一股异味。所以,鸡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能加味精。
夏季养生:警惕五种食物中毒
食用末熟透食物中毒
许多食品中都含有大量的细菌,如果食品加热温度不够,就不能有效杀灭或破坏食品中的致病微生物或有害酶类,最终就会导致食物中毒。
细菌繁殖引起的中毒
因吃剩菜剩饭引起食物中毒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专家介绍,夏季炎热气温高,如剩菜剩饭时间过长,吃时又没有进行高温热透,很容易造成细菌性食物中毒。
冰箱受细菌污染中毒
我们知道,冰箱如果使用时间过长,又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话,很容易滋生细菌,这样就会导致储藏的食品受到细菌污染,吃后造成食物中毒。
误食野菜野蘑菇中毒
误食某些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如野菜、野蘑菇等造成中毒。夏季到山区郊外旅游,经常会遇到一些野菜、野蘑菇等野生植物,由于旅游者不能辨别出哪些有毒哪些无毒,误食后很容易中毒。近期北京一所大学的两名大学生外出旅游,就是吃了自采的野菜,引起中毒,最后导致死亡。
制作食品受污染中毒
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受到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并大量繁殖,导致食品变质引起中毒。如上周本市出现的居民食用了一家大型超市出售的豆制品造成十余人食物中毒。据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说,造成食用豆制品中毒事件的原因是,这家豆制品生产厂家改建原厂房,豆腐生产地点是临时加工点,不具备加工条件,因而造成食品污染。
食物中毒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发热等症状。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所蔡昌晶提醒读者,夏季炎热高温,食品最好购买当天生产的;饭菜吃多少做多少,最好不剩菜剩饭,冰箱储藏的食品吃时一定要再加热。特别是雨季到来,郊区山野的野菜、野蘑菇等正生长旺盛,不了解情况,不要随便采摘,更不要入口,以免造成食物中毒。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尽快采取措施。
夏季如何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随着夏季气温增高,多数细菌生长的速度也很快,特别是食物中。那么,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彻底清洗原料
如果家里有泡发干制原料或培养芽苗类蔬菜,应定期更换用水,避免有害细菌的繁殖。对于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存留在食品原料表面的细菌,避免造成污染菌的存留。
(二)食品应烧熟煮透
所有生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以防止食品原料中的细菌存活。
(三)妥善存放食品
当熟制食品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时,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4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
(四)防止交叉污染
应重点防控食品、食品加工人员以及食品制作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间形成的细菌性交叉污染,特别是要防止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形成的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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