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调查始末:为何都恨高通

韩国调查发现,高通由于持有CDMA基础技术,CDMA技术授权和芯片市场领域具有支配地位的公司。高通通过以下行为排除了竞争对手:
(1) 高通公司是一个在韩国CDMA芯片市场明确的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拥有该市场99.4%的市场份额。(截至2008年)
(2) 通过将其CDMA技术转让给手机制造商,高通对于那些没有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了歧视性的差别许可费。例如,对于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5%的许可费,对于不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5.75% 的许可费。
(3) 在将芯片销售给手机厂商的过程中,高通提供了有条件折扣,也即这些厂商必须满足对高通需求达到一定的比例。比如,一家公司采购的芯片中,85%来自高通,那么高通就会给予其3%的折扣。
(4)对于将CDMA专利授权给移动手机厂商的时候,高通通过合同保证,自己仍然能获得50%的专利许可费,即便相关的专利已经过了有效期。
“中国反垄断在具体案情认定方面,借鉴日韩、中国台湾的比较多。”一位了解内情的律师对本报记者说,“比如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仅有韩国出了详细的推定前提指南。”
今年5月12日~5月16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许昆林局长率团访问韩国,与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有关官员及相关专家学者举行会议。会议主题包括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和反垄断经济学分析方法及其应用。韩方有关官员和专家介绍了韩国的有关做法和经验。
此后,许昆林团队多次与韩国反垄断机构进行接触,9月4日,在与高通全球总裁德里克·阿伯利(Derek Aberle)第五次会面前,还出席了在韩国首尔举行的国际竞争论坛。
多位了解进展的反垄断领域的资深学者评论说,高通必定是这几次会面重点谈及的问题。目前反垄断执法领域,国际上相关执法机构彼此之间的信息沟通非常顺畅,也充满着合纵连横的意味。一般一旦某个重大跨国公司的反垄断案件在某个国家顺利判罚结束,这个判决相关的办案细节,便会迅速传递到其它国家,以便形成联合围剿之势。
时代的大潮也转向了更有利于执法的环境。在3G时代,全球主要的风潮,便是保护标准必要专利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但是现在,风潮已经转向集体向高通发难。
高通的专利许可收费模式,从出生开始,就陷入全球争议的焦点。
高通公司2013年财报显示,该公司的营收总额为248.7亿美元,其中78.8亿美元的营收来自于专利授权业务,占总收入的30%,值得注意的是,从利润表来看,专利授权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高于87%,达芯片业务的两倍之多。也就是说,专利授权业务以30%的营收占比,为高通贡献了高达87%的税前利润。
一位接近工信部人士对第一财经客户端记者解释说,高通的专利比较特殊的是,它的很多专利属于标准必要专利(SEPs), 也就是说,其他厂商在实施相关标准时不可避免地会使用到该类专利。
前述工信部人士继而表示,这些专利成为市场上的产品标准,比如CDMA标准,尤其是电信领域,标准化特别重要。这是由于如果一个产品不能和另一个产品互联互通,价值就很小。而实施这个标准的时候,是肯定要用到这个技术的,那么该如何定价,是否由高通来一口价? 如果高通去定价,出现了搭售,以及区别定价的问题,是不是一种垄断行为?
因为这种专利许可模式一旦发展进入极端,则会抑制执行方的成长空间。
在一个非公开场合,华为一位高层透露说,许可费是实施方最头疼,最难处理的事情,因为经常会遇到一个标准中有很多个权利人来找中国厂商收费。华为制造通讯设备或者手机,用了一个标准,标准里面有5~10个必要专利权人,每个人来找华为的时候,都说我要你销售额的1~5%,甚至最高的到7%。如果有10个人的话,可能把产品销售额的50%都给收走了。

米粒在线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4年10月10日12: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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