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调查始末:为何都恨高通

高通公司于1985年成立时,还是一家比较小的创业型科技公司,这家公司研发了一套关键通信技术CDMA(码分多址),由于技术先进,成为了全球三大3G标准的基础。这就像树的根和主干,任何一个只要生产手机基站、手机的公司,涉及到的技术,都犹如这个主干上生发出来的枝叶,都得给它交专利费。
在3G时代,三个标准都是CDMA的。在中国,联通使用的WCDMA, 移动使用的TD-SCDMA, 以及电信使用的CDMA2000是CDMA的不同方式,都基于这个技术。高通因此蓬勃发展起来。由于手握核心专利,处于通信领域里面非常强势的地位。
一位运营商技术负责人对记者描述说, 当4G时代来临,全世界终于意识到,3G时代养了一匹狼,这匹狼太贪婪了。因此,到4G制定标准的时候,全球标准领域很快达成共识,坚决不继续使用CDMA,而换成另外一个技术OFDM。但是高通羽翼已丰,即使不用CDMA,它还是储备了很多其他专利。因此,在4G时代,虽然没有那么强势,还是拥有很多核心专利。
而且此时,其芯片产业也做大了。
高通只生产手机芯片,本来手机市场比较小,智能机的市场份额也小。但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2012年年底,高通公司的市值首次超过了Intel。智能手机取代电脑,也成为第一大电子应用行业的基础领域。在中国市场,智能手机的主导地位也愈发明显,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最新发布的 《中国手机市场季度数据监测报告2014年第2季度》 显示,第2季度中国手机市场(不含水货和山寨机)中,智能手机销量为10298万台,占比整体手机市场达到91.9%。
反垄断大势难违
虽然高通在全行业都如何让人恐惧,但如何找到证据对其进行反垄断执法,却是一个大难题。
高通在韩国和欧盟都曾遭遇反垄断调查
2006年开始,日本、韩国和欧盟相继对高通提起反垄断调查,都在2009年有了结论,但最终顺利走到处罚阶段的仅有韩国。
高通的市场支配地位基本是毋庸置疑的,但难点在于如何认定“相关市场”以及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几种表现,包括垄断高价,歧视性定价。
第一财经客户端记者查阅欧、日、韩三国的公报发现,高通在全球的反垄断历程中,欧盟主要走的是反对垄断高价,最终由于起诉方撤诉,以不再浪费公共资源为理由,发布公告,终止了调查。
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主要确认了高通要求与其合作的日本电信企业免费向其授权专利,并不能互相起诉,要求高通改正,但程序还未走到最后。这属于非价格问题。
韩国对高通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公告指出,此案相当复杂且范围极广,调查要求有复杂的经济学分析和法律审查,因此调查和审议用了3年左右时间。
韩国对高通反垄断调查主要方式,是歧视性定价。韩国公平贸易委员发布的《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Qualcomm's Abuse of Market Dominance”)认定,存在两个相关市场:专利转让市场和芯片销售市场。

米粒在线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4年10月10日12: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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